古代很多鬼怪传说,往往是人类方不讲道理。比如刚读到一个:
安徽淮南,有个人在种豆子,忽然看到两个女子,紫衣黑裙,容貌甚美。当时正在下雨,她俩的衣服却没湿。此人有一面铜镜,他拿来一照,发现镜中映照的两个女子是鹿。
于是拔刀就将这两位少女杀了,做成鹿肉脯。
真是读来都气结。
想想那个场面:蒙蒙细雨里,两位美丽的女子,没有害人的事迹,也没有挑衅之举,仅仅是路过他的田地,被此人发现不是人类,立刻便被杀了。杀完了,还要被做成肉干吃掉。简直焚琴煮鹤。
不过,如果要从“志怪故事往往隐含现实”的角度来看,就更可怕了:
可能只是两个无依女子,路过此处。被临时起意的歹人杀了,留下钗环衣饰和血迹,凶手假托是杀了鹿精的故事。或许当时也有人起疑,但一边是本地人,另一边是完全不认识的陌路人。何必出头,于是默认了这个脱罪的说法。
如果真是这种情况,再一想到“被做成肉干”……
……要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