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的惩罚!男子不满他人在小区乱停车,恶意踹车被处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27  来源:来自互联网  作者:来自互联网  浏览次数:605
导读

近日,重庆江北一男子,因为不满别人在小区楼下乱停车而故意破坏车辆,被警方依法警告处理。 经过大量走访调查,民警于12月24日上午在事发地附近找到了监控视频中的嫌疑男子罗某,并将其传唤至派出所。在大量证据面…

我们常说“冲动是魔鬼”,遇到烦心事儿,一定要冷静、谨慎处理,千万莫逞一时之快,最终害人又害己。近日,重庆江北一男子,因为不满别人在小区楼下乱停车而故意破坏车辆,被警方依法警告处理。

12月22日中午,家住重庆市江北区山水丽都小区的苑先生报警称,自己的停放在小区楼下的私家车车门被人恶意破坏了。江北区公安分局石门派出所值班民警王永亮、靳怀接警后,迅速赶到事发地开展调查。经现场民警勘验发现,苑先生的受损车辆是一辆中型面包车,右侧车门处有明显凹陷。据苑先生讲,他这辆车平时拉业务用,由于小区停车位紧张,他基本上每天下班回来都把车停在楼下人行通道旁,昨天(12月21日)停车的时候,车门还是完好的,今天上午准备出车的时候,发现右车门凹陷了。随后,民警调取事发现场附近的监控视频,画面显示,12月21日下午17时07分,一名身着蓝色外套、怀抱小孩的中年男子,路过苑先生的车辆时,猛的朝这辆车右车门踹了一脚后离开。

经过大量走访调查,民警于12月24日上午在事发地附近找到了监控视频中的嫌疑男子罗某,并将其传唤至派出所。在大量证据面前,罗某承认因不满邻居苑先生车辆长期停放小区人行通道,才实施了故意破坏其车辆的违法行为,并诚恳向苑先生致歉、积极赔偿损失,取得了苑先生的谅解。民警对罗某进行了严厉批评和深刻法制教育。目前,江北公安机关已对罗某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依法做出警告处罚。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遇事千万不要冲动行事,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妥善处理。同时,也告诫广大司机朋友,无论何时何地,一定要文明停车,不要影响他人的正常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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