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曼一直是民国时期,公认的才貌双全的女子,但她同时也是一个不幸的女人,不过这跟她的性格有很大的关系,全是因为自己给自己作死的,跟同样是才女的林徽因相比,林徽因简直比她幸福太多了!
陆小曼从小家境不错,她是父母唯一的的孩子,对她自然是最好的栽培,所以陆小曼从小就接受高等教育,画画,书法,唱歌样样精通,特别是绘画,她有很大的 天赋,甚至比林徽因更优秀,但明明有一技之长的她,却偏偏喜欢吃“男人饭“,这也是她人生中最大的失败!
陆小曼第一段婚姻是在父母的撮合下,和军官王庚结婚了,这样乍一看,王庚长的挺像凌潇肃的,跟陆小曼也算郎才女貌吧,可陆小曼却不知足,在婚姻中出轨徐志摩,甚至为了能和徐志摩在一起,还打掉了腹中的孩子,而这样换来婚姻就是她想要的吗?
和徐志摩结婚后,原本以为爱情可以当面包吃的陆小曼开始后悔了,原本过惯了阔太太生活的她,出门必须有轿车接送,还要给她安排司机,在家中也是有很多保姆伺候,穿的衣服都是潮流的名牌,为了这些徐志摩经常和她吵架!
在徐志摩意外身亡后,陆小曼的生活就变的更加糟糕了, 自甘堕落的她抽上了大烟,和徐志摩的好友翁瑞午勾搭上,一条路走到了黑,一大才女就这样被抹上了一层灰色的色调,从此没有彩色!
如果,陆小曼能有林徽因一般的清高,坚强独立,那她的下场也不至于这么惨了,一个人孤独终老,没有子女,甚至在死后,骨灰都一直无人认领,可悲可叹,可这又都怪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