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联20年北大博士,绝情不认母,法律规定_快赡养老人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03  来源:来自互联网  作者:来自互联网  浏览次数:383
导读

我们几乎是在不知不觉地爱自己的父母,因为这种爱像人的活着一样自然,只有到了最后分别的时刻才能看到这种感情的根扎得多深。可一个生命垂危母亲的愿望,让他心生波澜,在华人世界也激起了热烈的讨论。 我们想…

我们几乎是在不知不觉地爱自己的父母,因为这种爱像人的活着一样自然,只有到了最后分别的时刻才能看到这种感情的根扎得多深。(莫泊桑)

如果不是媒体的力量,远在美国的王永强会一直在异国经营着平静的生活。可一个生命垂危母亲的愿望,让他心生波澜,在华人世界也激起了热烈的讨论。

面对是否和20年失联的母亲相见的问题,王永强冷血的说出短短的七个字:清官难断家务事。

他受到了莫大的委屈?

爱生养自己的父母,是人最低的境界。

因为我们懂,母爱胜于万爱!

我们想问,出国前一直和父母保持良好沟通的永强,是什么力量让你有了突然的变化,开始嫌弃家人,放弃赡养老人的责任?

高学历,高收入,并没有塑造出永强敢于承担责任,孝敬父母的品质,这不是一个真正的男人。

王永强的家人也称,和孩子之间存有误解,但这种的误解具体到了什么程度,我们不得而知。

现实中,也有不少父子、母女等因种种原因订立断绝关系的协议,但都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说归说,做归做,法律不认这一套,父母不能不养未成年的孩子,孩子长大后不能不赡养老人。

那么,父母的错误行为给子女造成心灵、身体伤害的,子女是否有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一般性错误行为曾给子女造成心灵伤害的,子女成年之后,应当自觉履行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

如果父母犯有杀害子女,虐待、遗弃子女,父亲奸污女儿等严重伤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罪行的,原则上丧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

我们无意苛责永强,只有劝解!

鲁迅说过:不孝的人是世界最可恶的人。

 
 
免责声明
• 
本文为会员免费发布,仅代表发布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处理。